案例一:檢察官通過微博呼喚愛心 眾企業(yè)加盟未成年人觀護
案例簡介
附條件不起訴是刑事訴訟法未成年人專章規(guī)定的一項制度,對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檢察院可以對未成年人設定6個月至1年的考察期,為未成年人規(guī)定一定的條件如定期匯報思想、進行志愿活動、接受心理疏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等,如果考察期滿未成年人完成考察任務,沒有違法和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則可以對未成年人做出不起訴決定。未成年人將會不帶著犯罪記錄污點重新回歸社會。
海淀區(qū)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外來未成年人居多,許多未成年人犯罪后沒有學?;蛘吖ぷ鲉挝豢梢员O(jiān)管,父母也不能盡到監(jiān)護責任,檢察院為實現(xiàn)對未成年人幫教考察,最大限度挽救未成年人,需要聯(lián)系愛心企業(yè)、單位等安置未成年人,由這些單位為未成年人提供食宿、培訓、工作、教育等條件,這些愛心單位被稱為“未成年人社會觀護基地”。目前和海淀檢察院合作的觀護基地由一家餐飲公司、一個農(nóng)莊、一個公司能提供食宿,還有一個圖書館、一個部隊能提供短期教育活動,這些遠遠不能滿足幫教未成年人的實際需要。
17歲的回族少年馬某,因涉嫌盜竊被移送審查起訴,檢察官審查案件了解其犯罪原因、成長背景等情況后,打算對其附條件不起訴,給其通過考察爭取不起訴的機會。但是由于馬某是少數(shù)民族,有獨特的飲食習慣和生活習慣,現(xiàn)有的觀護基地均不能接受馬某。檢察官通過微博微信發(fā)出“愛心呼喚”,希望能有愛心企業(yè)接收馬某,為其提供食宿和工作機會,幫助犯錯的孩子回歸社會,為我們所處的社會環(huán)境安全加分。
刊登渠道和鏈接
新浪微博:海淀未檢楊新娥
案例影響
微博微信發(fā)出后,得到了三十多位熱心朋友的回應,有的幫忙轉(zhuǎn)發(fā),有的提出很好的建議,還有一位法官、兩位教師、眾多北京青年五四獎章獲得者幫忙聯(lián)系單位,最后有一個新疆餐館、一個影視基地、一個搏擊俱樂部、一個餐具消毒企業(yè)明確表示愿意接收這個孩子,幫助孩子回歸社會。檢察官通過和熱心人士當面接洽、實地考察工作環(huán)境和住宿環(huán)境,現(xiàn)在已經(jīng)將回族少年安置在新疆餐館,馬某將在這個餐館做傳菜員,和其他員工同工同酬,用自己的勞動所得去賠償被害人損失,用自己的努力換來新生。
社會效應
“海淀未檢楊新娥”系海淀未檢處處長楊新娥的個人實名微博,長期與諸多粉絲在微博展開交流互動,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典型意義
新時代法制宣傳需要新的思維模式。在多層次、多方位、立體的法制宣傳陣地中,“明星檢察官”、“實名大V”等極具正能量、個人影響力的角色,將更有助于檢察工作、法制宣傳工作的開展。
案例二:新媒體時代的檢務公開-#微博直播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聽證#
案例簡介
為切實落實檢務公開、維護司法公正,根據(jù)《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guī)定》,2015年4月28日,海淀院未檢處首次舉辦附條件不起訴案件聽證會,就公安機關(guān)等對附條件不起訴有異議或爭議較大的馬某某盜竊案、彭某某妨害公務案等6起案件舉行不公開聽證,并對部分案件試點開展微博直播,實現(xiàn)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聽證會由海淀院未檢處副處長王敏主持,承辦檢察官、公安機關(guān)代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屬、律師、司法社工與部分案件被害人參加。同時,為增強案件聽證意見的廣泛性,我院邀請了海淀區(qū)人大代表、北京師范大學教授等參與聽證,并對部分案件試點開展微博直播。此次聽證會的6起案件共涉及盜竊、販賣毒品、妨害公務三項罪名,爭議焦點主要在于公安機關(guān)不同意適用附條件不起訴、販賣毒品和妨害公務等罪名是否適用附條件不起訴、嫌疑人有前科劣跡是否適用附條件不起訴、被害人同意附條件不起訴以嫌疑人在觀護基地掙錢賠償為前提等問題。 刊登渠道和鏈接 新浪微博:海淀檢察院未檢處
案例影響
聽證會上,首先由檢察官解釋附條件不起訴聽證會召開的意義,宣讀參與人員保密義務,由各方在保密承諾書上簽字。隨后,承辦檢察官介紹案件基本情況,后由公安機關(guān)代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屬、律師、部分案件被害人、司法社工、人大代表、法學專家分別就案件是否同意適用附條件不起訴發(fā)表自己的觀點和理由,并就具體的考察幫教方式發(fā)表意見。
社會效應
“海淀檢察院未檢處”新浪微博對附條件不起訴聽證的程序、內(nèi)容、意義等進行同步配圖講解,并對彭某某妨害公務案進行了微博直播,與諸多粉絲開展互動,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典型意義
本次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聽證會及附條件不起訴聽證微博直播系海淀院首例,該做法是海淀院積極貫徹落實檢務公開,推進司法公正的有益嘗試,對未檢工作執(zhí)法公信力的提升具有積極的實踐意義。
工信部官方微博“工信微報”回應,工信部將根據(jù)國家區(qū)域發(fā)展戰(zhàn)略規(guī)劃,推動企業(yè)逐步取消區(qū)域內(nèi)手機漫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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