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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公開承諾,是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立足工作實際和本職崗位,把創(chuàng)先爭優(yōu)的要求公開化、具體化、制度化,推動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充分發(fā)揮戰(zhàn)斗堡壘作用、先鋒模范作用的有效載體。但對“公開承諾”,絕不能一承了之,必須加強動態(tài)管理,強化督導指導,嚴格考核兌現(xiàn),促其有諾必踐,踐諾履責,方能保證實際效果,才能把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辦成群眾滿意工程。
承諾是一種比黃金還貴重的東西。因為貴重,所以不能輕易出口。諾言是動聽的,可是如果不實踐,則與謊言無異,必然失信于眾人。承諾之道貴在誠信,信守諾言,有諾必踐,才是承諾之根本。在深入開展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中,各基層黨組織和廣大共產(chǎn)黨員立足本單位中心工作、黨員崗位職責、工作職能和自身實際,圍繞群眾最關心、最急需解決的問題,公開承諾,有諾必踐,推動了經(jīng)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但是,也存有少數(shù)基層黨組織和共產(chǎn)黨員“說歸說、做歸做,流于形式、成為空文”的承諾。諾言此時與謊言并無兩異,這樣的單位和個人叫群眾如何相信?
促其有諾必踐,踐諾履責,必須實施動態(tài)管理。承諾事項確定后,上一級黨組織和下級黨組織、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應分別簽訂公開承諾書,明確具體承諾事項、承諾單位或承諾人、踐諾措施、完成時限等,實行臺帳跟蹤式管理,基層黨組織、黨員踐諾情況實行每月一記實,每季度一調度,每半年一通報,表揚先進,督促后進,對承諾踐諾的黨員要在黨員大會上作出解釋和說明,并限期整改。
泱泱五千年文明造就了中華民族重諾言、守誠信的品德,中國自古就不乏“一諾千金”、“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言必信、行必果”的古訓。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有責必諾、有諾必踐,確保承諾事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推動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深入扎實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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